关于做好英国威廉希尔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英国威廉希尔 时间:2024-09-28 点击数:

各班级:

根据《威廉希尔本科员工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31号)、《关于评选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员工的暂行规定》(教务〔2014〕18 号)、《威廉希尔员工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和《威廉希尔先进班级评选办法》(华大学〔2014〕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拟于 9-11 月份开展 2023-2024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各公司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本科境内员工中产生;符合校级本科员工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校级本科员工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从各公司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当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本科境内员工中产生;校级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各公司品学兼优的本科员工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威廉希尔本科员工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必须从各公司品学兼优的本科员工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威廉希尔员工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勤工助学、兼职辅导员等不纳入员工干部范畴。

4.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员工,符合2023-2024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公司申请。

5.相关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请参看2024年版《员工手册》。

6.综合成绩优秀员工及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由教务处组织评选,其他奖项由员工处组织评选。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充分发挥员工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将员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奖学金评定的入门条件之一。

2.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评选标准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未按评选条件报送的,将扣减下一学年该公司的推荐名额和奖学金额度。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由国家颁发获奖证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4.各类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但可与奖学金兼得。其中,校优秀员工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员工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优秀来华职工奖学金、福建省台湾员工奖学金、福建省政府 外国职工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员工中产生。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由员工处组织评选的奖项及荣誉称号,均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荣誉称号)进行申请及评审。

2.学校要求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所有材料要在10月下旬寄达,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班级抓紧时间,每班推荐1名国奖候选人、2-3名国家励志奖候选人,其中国奖候选人如符合励志奖条件,可兼报励志奖,并不占用励志奖名额数。929日(星期中午12前联系班主任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威廉希尔本科员工奖学金报送汇总表(2023-2024学年)》电子文档发送至:hqu1414@hqu.edu.cn。上交佐证材料:成绩单、表中涉及奖项或荣誉称号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参评国家励志奖的还应同时提交家庭经济调查表复印件1份。

2.校级奖学金、英国威廉希尔奖学金、“综合成绩优秀员工”和“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推荐及各类荣誉称号评定另文通知。请各班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英国威廉希尔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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